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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研究生寒假放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2-09-28点击数:

 

各学院、研究生导师、全体研究生:

    随着2012年寒假的来临,2012届毕业研究生也逐渐进入了毕业论文杀青及求职的关键时期。为确保全校研究生节假日期间安全,确保2012届研究生就业工作顺利,现将寒假期间研究生工作及下学期开学报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学期寒假放假时间为2012年1月16日——2月11日。所有在籍研究生必须按照学校规定安排度假时间,并于2月12日到所属学院办理报到注册手续,2月13日开始上课。放假离校前需征得导师同意。

    二、研究生于2月12日集中到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处报到并进行研究生证注册。在籍研究生务必于2月8日前,将学费等有关费用打入卡内。有欠费的同学暂不予注册(但必须按时报到),直到其交清欠费为止,请各相关学院研究生辅导员严格把关。不注册学籍将影响到选课、开题、论文答辩等培养环节,请各位同学严肃对待。

    三、学生报到、学生证注册是学校学籍管理的重要内容。希望各相关学院依据《北京农学院研究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一节第十条规定,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并于2012年2月27日上午将本学院研究生报到注册情况汇总(汇总表见附件),同时附研究生报到注册的原始名单复印件,一并交到研究生部。

    四、研究生要切实提高假期防病、防火、防盗、防劫、防骗、防伤害等安全意识,外出活动要注意交通安全,乘坐安全保险的交通工具,努力防止各种危害健康、生命及财产安全的事件发生。

    五、研究生假期在社会上要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履行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不参与任何违法乱纪活动,不参与赌博、封建迷信活动。

    六、各学院、各研究生导师应加强对研究生的安全教育,切实保证随时能与研究生取得联系,提醒研究生注意交通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及实验室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七、为了便于2012届毕业研究生在生源地求职,各学院应加强就业指导,确保每位毕业生都熟悉就业程序及相关就业政策。

    八、因学习、研究需要到外单位选课、进行论文工作的研究生,其安全教育按《北京农学院关于研究生到外单位选课、进行论文工作的规定》执行,并要在1月11日之前或下学期开学后进行书面申请(写明选课或实验单位、所在省市地区、单位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起止日期等),经导师签署同意,学院审核后,报研工部备案。

    九、确因课题研究及其他原因假期需要继续留校的研究生,请务必于1月11日前向所属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签署同意,交学院审核。学院将审核通过留校研究生及其导师名单、联系方式汇总,加盖学院公章报研工部备案。

    十、留校研究生要经常对实验室、宿舍等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场所随时进行检查,特别要加强防火意识,注意电器使用安全,杜绝事故的发生。

    十一、假期在校研究生节日期间要依法燃放爆竹,严禁在室内及规定场所之外的区域燃放烟花和爆竹。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予以处罚。

    十二、各学院要安排好寒假留校研究生的各项活动,安排指定假期负责人,及时掌握研究生特别是留校学生的基本信息。

                            中共北京农学院委员会研究生工作部

                                        201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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