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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全国高等农林院校 “十四五”研究生规划教材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4-04-24点击数:


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新农科建设目标任务,服务高质量涉农人才培养,充分发挥教材建设在提高农业农村人才培养质量中的基础性作用,助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中国农学会教育专业委员会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国高等农林院校“十四五”规划教材建设工作。现将《关于开展全国高等农林院校“十四五”规划教材建设工作的通知》(见附件)予以转发,请各学院依照文件及通知要求组织好推荐上报工作。

一、推荐要求

(一)教材范围

1.本次推荐的教材包括计划新编教材、计划修订教材和成书三类。其中,以成书形式推荐的应为20211月(含)以后出版(以版权页信息为准)的教材。

2.推荐教材包括耕读教育教材、通识课程教材、公共基础课程教材、专业课程教材(含理论课程教材和实验实践课程教材)。

3.已经列入首批普通高等教育农业农村部十四五规划教材的选题不在本次推荐范围之内。

(二)编写人员

1.教材第一负责人须由本单位专任教师担任,原则上应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本专业具有较高学术造诣,教学经验丰富,鼓励教学名师、高水平专家参加教材建设。

2.教材实行主编负责制。教材编写团队要吸纳全国不同 地区院校和相关培养单位优势力量,体现权威性和代表性。

二、材料要求

推荐材料除推荐表(附件1)外,另相关作证材料:

1.计划新编教材须另附编写大纲以及讲义或样章。

2.计划修订教材须另附修订说明、修订大纲以及原教材。因特殊原因更换主编的须附原教材主编授权委托书。

3.成书须另附样书及相关佐证材料。

4.推荐材料中注明有数字化教学资源的须另附资源简介和资源演示版或资源链接网址等。

5.教材第一负责人应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的政审表(附件2)。

6.所有推荐材料须经推荐单位审核、盖章。

三、材料报送

1.推荐表(附件1)一式两份,须经学院审核后填写学院审核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学校公章无需加盖,由研究生院统一申请。

2.教材第一负责人的政审表(附件2)以及材料要求中所列佐证材料及其他材料,一式一份,政审表须经所在学院党委按要求组织政治思政审核并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3.各学院汇总材料后,填写《全国高等农林院校“十四五”规划教材推荐教材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并加盖学院公章。

4.每种教材材料单独装袋,并将推荐表首页打印粘贴在材料袋上。

5.上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23日。纸版材料交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行政楼133);电子版材料按教材品种整理打包发送到站内邮箱:20148696邮件命名格式为“学院+申报类别数”。

四、其他注意事项

学院要做好组织推荐工作,严格按照文件和通知要求择优推荐教材,加强对推荐教材和报送材料的政治性、真实性、规范性审查。如在教材评审过程中发现推荐教材或材料有造假、违法违规等情况,将取消涉事教材的推荐资格,并对相关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

联系人:王艳王兆洋   联系电话:80796367

附件:
关于开展全国高等农林院校“十四五”规划教材建设工作的通知.pdf
 
1.全国高等农林院校“十四五”规划教材推荐表.docx 
2.教材第一负责人政审表.docx 
3.全国高等农林院校“十四五”规划教材推荐教材汇总表.docx


研究生院

2024年4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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