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2018年我校面向校外接收推荐免试攻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申请条件如下:
1. 具有推免资格的本科培养单位推荐出来的、具有免(初)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达到北京农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条件及相关要求;
2.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 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申请、接收程序
我校各一级学科接收一定名额的推免生,接收学科见下表:
学院代码 |
学院名称 |
学科代码 |
学科名称 |
002 |
植物科学技术学院 |
090100 |
作物学 |
090200 |
园艺学 |
003 |
动物科学技术学院 |
090600 |
兽医学 |
004 |
经济管理学院 |
120300 |
农林经济管理 |
005 |
园林学院 |
083400 |
风景园林学 |
090700 |
林学 |
006 |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3200 |
食品科学与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