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申请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分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3-03-21点击数:


各位考生: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享受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分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请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填写加分申请表(见附件),于2023年3月23日前将加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buayzb@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加分项目名称+考生编号+姓名。

收到考生提交的材料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核实考生加分资格。

如有疑问,可拨打我校咨询电话:010-80799079。


附件:北京农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分申请表



北京农学院研招办

2023年3月21日


Copyright ◎ 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农学院研究生处(研究生工作部)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北农路7号北京农学院行政楼 邮编:102206 电话:010-80797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