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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学院2016年人才招聘

作者:时间:2016-01-08点击数:

丽水学院简介:


  丽水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地处秀山丽水、摄影之乡、养生福地--浙江省丽水市。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07年的处州师范学堂,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更名为丽水学院。学校是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民族体育先进集体。2010年5月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学校现设工程与设计学院、生态学院、教师教育学院、商学院、民族学院、医学与健康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有42个本科专业,涵盖了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医学等学科门类。普通全日制在校生12000多人。在职教职工1089人,其中专任教师693人;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363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学历)的教师429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3人,入选省"151人才工程"14人,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17人,省高校教学名师1人。有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重点学科5个,省重点建设专业7个,省特色专业4个,省优势专业1个,省级精品课程15门。


  学校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学校发展方式和人才培养模式为主线,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文化铸校"的发展战略,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突出地方性,发展应用性,组建具有地方特色、服务地方建设的新型学院--华侨学院、龙泉青瓷学院和民族学院,青瓷文化、畲族文化、处州文史等研究成绩斐然,并在国内有较大的影响。学校积极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搭建国际交流平台,推进教育国际化,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正以全新的办学理念、鲜明的办学特色,努力在全国同类地方性本科院校中争创一流。


  丽水学院热忱欢迎海内外优秀人才来校施展才华。


  引进人才的条件:


  所引进的人才应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一定的学术造诣,能胜任聘任岗位工作,有较强协作能力,身体健康。一般分五个层次:


  第一层次:两院院士、著名学者。


  第二层次: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入选者、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的首席科学家、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及具有同等水平的学者。


  第三层次:省级特级专家、钱江学者特聘教授、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员、浙江省"千人计划"人选、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国家教学名师、省级科学技术重点贡献奖获得者。


  第四层次: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员、省级教学名师、省部级重点学科(专业)带头人、省部级重点实验室负责人及具有同等水平的学者、在本学科领域造诣较深、省内领先且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有突出教学成果的教授及其他具有高质量成果、高级别奖项的优秀人才,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第五层次:学科、专业建设急需,业绩突出且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授,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优秀博士,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海外专家和留学归国人员的条件参照以上标准及学习、工作经历等具体情况确定。海外留学归国优秀博士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6年1月-2016年12月底。


  (二)报名形式: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寄到丽水学院人事处,并注明应聘的岗位。


  (三)面试和资格审查: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学术成果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


  2、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进行测试:按专业成立面试专家组,专家组由人事处、教务处、教学督导组、招聘学院领导和各学科专家组成。专家组根据报名人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学习成绩、科研水平、实践经历、工作业绩等综合情况按符合条件确定面试或试讲人员,主要面试相关专业知识及教师基本功,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


  (四)体检、考察:根据面试或试讲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或《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在该岗位(专业)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六)上报丽水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新增人员审核表。


  (七)试用期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八)纪律: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学校网址:http://www.lsu.edu.cn


  通讯地址:浙江省丽水市学院路1号     邮编:323000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578-2276220       传真:0578-2271095


  E-mail:lsxyrsc@126.com 抄送lishuizp@sina.com (简历主题:中国高校招聘网+姓名+专业+学历+毕业院校)


    相关附件:人才引进方式与待遇、计划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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