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教育制度,学位法全面总结了学位条例实施以来学位工作改革发展的成果和经验,对增加专业学位类型、完善学位管理三级体制、细化学位授权规定等重要领域进行制度创新,进一步推动了依法治教和学位法治建设。为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增强导师责任意识,更好地履行立德树人职责,研究生院组织开展第十六期导师“云课堂”系列讲座。本期讲座由研究生院院长何忠伟教授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学习体会。
何忠伟介绍了《学位法》的制定背景和过程,逐条讲解了《学位法》相关规定,并与1980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进行比较分析,围绕《学位法》新增和修订内容进行深入学习研讨。何忠伟教授指出《学位法》通过全面总结《学位条例》实施40多年来的成果和经验,对学位类型、学位工作体制、学位授予资格制度、学位授予条件和程序以及学位质量保障体系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系统构建了中国特色的学位法律制度,是我国学位工作和教育法治建设的一项重大成果。何忠伟强调要充分认识学位法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领会学位法的精神,准确把握法律规定,明确学位工作的管理要求。要认真对照学位法,梳理学校现有相关文件规定,及时启动修订和完善;要思考如何体现学位授予资格中关于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创新性的要求。
讲座内涵丰富实用性强,有助于研究生导师了解我国学位管理新体制、学科建设新内涵和研究生分类培养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