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排2011级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各学科、专业(类别及领域)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北京农学院硕士研究生论文教学管理暂行规定(修订)》等,现将研究生开题报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行此次开题报告的为2011级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型、全日制专业学位和在职专业学位)。未完成学籍注册的研究生不能进行开题报告,以不通过开题报告处理;开题报告不通过者,须在三个月内重新开题,重新开题不通过者终止培养。
二、开题报告要求以报告会的形式,一般以学科、领域为单位公开举行。要求硕士研究生采用多媒体进行汇报,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学院自行安排,具体安排(含电子版)应于2012年11月10日前报研究生部备案。
三、各学院均须按学科、领域成立开题报告评审专家小组。评审专家小组由3~5人组成,小组成员须具有副高(含)以上职称。
四、请各学院于2012年11月20日前完成本学院相关学科、领域开题报告,于11月30日前将已完成的开题报告报研究生部备案。
附件:
1. 研究生开题报告有关说明
2. 北京农学院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样本)
3. 北京农学院2011级研究生开题报告安排(样表)
研究生部
二О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