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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农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

作者:时间:2004-11-26点击数:

 

一、培养目标

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适合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专门人才。要求硕士生做到:

(一)认真学习和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原理,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国家分配,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二)努力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了解所从事研究方向的国内外发展动态;能用一门外语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书刊、撰写论文摘要;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治学态度严谨,有高尚的科学道德和良好的合作精神。

(三)身体健康。

二、学习年限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习年限实行弹性学制,一般为2-3年,第一年一般以课程学习为主,后1-2年以论文工作为主;在职研究生学习年限可适当延长,一般不超过5年。提前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学习任务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校长批准,可以提前毕业。

三、培养方式与方法

(一)研究生的培养方式采取课程学习和科研工作相结合、导师指导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办法。要充分发挥指导教师和指导小组的作用,因材施教,教书育人。鼓励研究生独立思考、勇于创新。在保证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具体培养方式可以灵活多样,发挥优势,不断积累新的经验。

(二)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采取以我校为主,与外单位联合培养的方式。

(三)研究生入学后,指导教师应按照专业培养方案要求,本着因材施教的原则,制定每个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包括课程学习计划和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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