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学院研究生处文件
研处字〔2017〕16号
关于做好北京农学院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
授权审核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办法》(学位〔2017〕9号)、《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7〕12号)和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京学位〔2017〕3号)要求,为做好学校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成立申报领导小组
学位授权审核申报工作,是学校2017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各相关学院应高度重视,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学院学位授权审核申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开展。
2.提出拟申报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
(1)各相关学院应认真学习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北京市学位委员会相关文件,了解申报学位点的基本要求和条件,梳理学院师资队伍、科学研究等基本情况,结合实际,提出学院拟申报的硕士学位一级学科点和专业学位类别。
(2)学院要组织专家论证,按时向研究生处提交相关材料。根据学校学科总体规划,将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各学院拟申报学位点进行评议,确定学校拟申报的学位点。
3.申报内容
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报包括三方面内容:
(1)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申报;
(2)新增硕士一级学科申报;
(3)新增硕士专业学位类别申报。
二、工作程序
本次学位授权审核工作主要包括申请单位填写提交申请材料、北京市学位委员会接受申请及公开、北京市学位委员会评审三个主要环节,各类审核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照《北京地区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报指南》执行。
三、日程安排
5月中旬,召开部署工作会议。
5月中旬-6月5日,各学院按照相关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6月上中旬,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各学院提出的学位点进行评议,并决定是否同意上报。
6月中下旬,在学校网站公示评议和申报的有关材料,对公示期间所提出的异议进行调查、处理。
6月26日-7月10日,研究生处组织各学院进行网上填报。
7月11-14日,各学院提交申报纸质材料到研究生处。
9月1-10日,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汇报答辩。
希望各单位以实事求是为原则,严守规则和纪律底线,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照上级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联 系 人:张芝理
联系电话:80796367
研究生处
2017年5月11日
附件:
附件1+申请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简况表.docx
附件2+申请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docx
附件3+申请博士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简况表.docx
附件4+申请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简况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