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系(部):
请相关各系(部)在期末考试前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研究生手册》中《北京农学院关于研究生考试的规定》和《北京农学院关于研究生学分与成绩记载的规定》,严格考试纪律,并做好各项组织落实工作。
1、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考试一般采用闭卷方式,时间不少于1.5个小时,不超过3个小时;考查可以采用考察平时作业、考勤、课程论文、实验操作、口试等多种形式。课程考核也可以采用考试与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研究生公共学位课、学位课考核成绩70分(或中)为及格,选修课60分为及格。
3、采用考试方式的课程考核要求同时出A、B两套试题并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各套试题的份量应相当,由科技与研究生处随机抽取一套为考试用题。试题要求使用A4纸纵向打印,答题纸要求使用A3纸横向打复印,正文宋体五号,题头宋体四号。试题上应注明“考生不得在此试题上填写答案,如填写一律无效”字样(试题题头和答题纸题头样式见附件1、2)。
4、课程采用考试方式的任课教师需提前安排好考试时间、地点报系主管主任批准,并报科技与研究生处公布(附件3:北京农学院硕士生课程考试考场记录表)。
5、研究生课程考核应在本科生期末考试周前完成,任课教师应在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完成阅卷工作。对未经所在系(部)和科技与研究生处批准,无故未按时完成阅卷工作的教师,应在本系或全校通报批评。学生考试成绩(附件4:北京农学院硕士生成绩报告单)一式三份,由研究生所在系(部)研究生教务秘书汇总后,一份保存在系研究生课程档案中,一份和课程考核材料封装,一份报送科技与研究生处。
6、课程考核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将阅毕试卷及答题纸、课程论文、实验报告、口试记录、考场记录等考核材料交给研究生所在系教务秘书,各系将每学期的材料按照课程封装,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科技与研究生处保存。
7、各门课程期末考试情况分析请参照教务处《北京农学院关于做好期末考试情况分析及教学总结工作的规范要求》进行,“期末考试情况分析表”和任课教师的课程小结交给研究生所在系教务秘书,保存在系研究生课程档案中,各系(部)教学工作总结应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报送科技与研究生处。
8、科技与研究生处将组织专门检查组,在考试期间巡视检查考务,并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学期到相关系(部)检查研究生课程档案情况。
9、本通知和以上相关表格请到科研处网页“研究生教育”栏查询下载。网址:index.asp
科技与研究生处
2004年12月28日